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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投标-福建光泽红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光泽县共享电动单车运营项目(二次招标)集中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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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光泽红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光泽县共享电动单车运营项目(二次招标)集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2026]026号YX)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

一、招标条件本光泽县共享电动单车运营项目(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建光泽红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光泽县共享电动单车运营项目(二次招标);选择2家车辆及后期运营服务商, 对城区共享单车项目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6年(1年试运营+5年正式运营)全县共投放规 模为800辆,2家企业按比例各承担50%的投放、运营任务,参照以往标准,每年营业收入 约310.75万,共1864.5万元。按每年缴纳营业收入的固定比例提取收益作为采购人合理利 润及税费,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设成本,自负盈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财务要求:本项自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 见附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 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3.1.3 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在招标 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 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1.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1.6 其他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3.3本次招投标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23 日 08时30分到2026年06月26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集中招标活动,请于2026年06月23日至2026年06 月26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 假日除外)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 费)后/日内寄送。[供应商代表执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4.2采购文件每 套售价300元,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 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3 日 15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3日 15时30分

开标地点:光泽县

七、其他

光泽县共享电动单车运营项目(二次招标)集中招标公告

光泽县共享电动单车运营项目(二次招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集中招标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光泽县共享电动单车运营项目(二次招标);

1.2采购人:福建光泽红杉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光泽县共享电动单车运营项目(二次招标):选择2家车辆及后期运营 服务商,对城区共享单车项目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6年(1年试运营+5年正式运营)全县 共投放规模为800辆,2家企业按比例各承担50%的投放、运营任务,参照以往标准,每年 营业收入约310.75万,共1864.5万元。按每年缴纳营业收入的固定比例提取收益作为采购 人合理利润及税费,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设成本,自负盈亏。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两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50% ;第二名:50% ;第三名:/;??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光泽县共享电动单车运营项目(二次招标):选择2家车辆及后期运营服务 商、对城区共享单车项目提供服务,服务期限为6年(1年试运营+5年正式运营)全县共投 放规模为800辆,2家企业按比例各承担50%的投放、运营任务,参照以往标准,按每年缴 纳营业收入的固定比例提取收益作为采购人合理利润及税费,入围供应商自行承担建设成 本,自负盈亏。

2.2服务期限:6年(1年试运营+5年正式运营)

2.3建设地点:光泽县;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运营管理应满足招标人及绩效考核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委托 运营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 见附件《供应商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 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 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3.1.3 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在招标 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 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1.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1.6 其他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

3.3本次招投标活动 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集中招标活动,请于2026年06月23日至2026年06月26日,每日 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光泽县)购买采购文件。 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 内寄送。[供应商代表执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与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3日15时30分,地点为光泽县。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 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 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