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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标讯公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分布式光充储能一体化项目邀请招标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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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标讯公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分布式光充储能一体化项目邀请招标
(招标编号:GXHB2026-C2-02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唐山市
一、招标条件本唐山市曹妃甸区分布式光充储能一体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项目总投资额:1.10亿元,招标人为中海远洋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唐山市曹妃甸区分布式光充储能一体化项目,招标人为中海远洋国际投资基金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经招标人或其上级股东主体投委会或股东会决议通 过,备案完成,电网并网接入专题报告审批通过,则本次招标生效,如不通过,则本次招标无效。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河北唐山曹妃甸装备产业园及周边,总共建设44MWp分布式光伏 发电系统,拟采用“绿电直连,余电上网”的并网方式,一期并网电压等级为10kV,二期 并网电压等级为35kV,共设置2个并网点。最终方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子电站系统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的总体设计方案。本工程建设 规模44MWp,共布置单块容量为720Wp的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61110块,其中一期5556块, 二期55560块。每个发电单元接线为组件-组串式逆变器-箱变的方式。
光伏电站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进行设计。电站采用以计算机监控系统为基础 的监控方式。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能满足全站安全运行监视和控制所要求的全部设计功能。 光伏电站须满足电网公司要求,配置“四可”功能。
2.3项目总投资额:1.10亿元。
2.4要求工期:一期120日历天,二期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其中组件、逆变器、箱变、电缆、二次设备、虚 拟电厂与智能微网一体化平台均为甲指乙采)、施工(含土建、线路、光伏发电设备及变电 站设备安装、调试、协调办理并网报装等)、验收、送电投运、虚拟电厂与智能微网一体化 平台等交钥匙工程。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电力专业设计(新能源发电)乙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工程 师(联合体投标的,需为牵头单位员工)。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C类),不少于1人。
3.3财务要求: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 供)【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 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总容量10MWp及以上光伏总承包业绩。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 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 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 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 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 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 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6联合体中任一方的业绩,视同联合体业绩。
3.6各投标人根据不同一级项目,就不同一级项目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 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同一级项目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 经理可以为同一人外,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否则作否决投 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请投标单位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于6月29日18:00前(北京时间,下同),将 回执传
4.2请确认参加投标的请于6月23日至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 潜在投标人提交如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 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并明确委托权 限及期限):(5)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时必须 提供)(南宁市)进行现场购买(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7月14日9时30分,地 点为广西(南宁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