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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2026年综合立体交通发展项目费 (项目编号:FZK2026-4-171)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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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2026年综合立体交通发展项目费 (项目编号:FZK2026-4-171)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2026年综合立体交通发展项目费 (项目编号:FZK2026-4-17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2026年综合立体交通发展项目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6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6-4-171
项目名称:2026年综合立体交通发展项目费
预算金额:170.0万元
最高限价:17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5 3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天津市推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及措施研究,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第2包 45 4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站产城综合交通融合发展与天开科创城区域路网适应性建设发展研究,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第3包 30 3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天津市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实施评估,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第4包 60 6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2026年城市交通体系的诊断分析与公路货运关键参数的测算研究,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兼投兼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开标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2026年1月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B.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注:A、B二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2026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603室
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至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03室以现金形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文件。 2、非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请将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开票信息(注明开具普票或专票)、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以Word版文件形式发送至fygs04zc@163.com邮箱。 公对公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 帐号:0302060209039096091
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7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2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二)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兼投兼中。(四)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69号
  联系方式:63086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603室
  联系方式:022-23239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岳峰、张越、王艳艳
  电 话:022-23239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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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