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第十七中学校东校区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第十七中学校东校区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26〕26号 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长治市第十 七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初步设计进行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市第十七中学校东校区建设项目勘察、初步设计
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设计学位1200个,其中新增学位600个 。项目总占地面积34781.4m², 总建筑面积26335.5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990 m²,地下建筑面积2345.5m²)。建设内容包含综合教学楼16075.5m²,1#宿舍楼 3340m²,2#宿舍楼3260m²,食堂、风雨操场3290m², 附属用房及室外配套工程 吨
3、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州区马厂镇张庄村西 (SQZ-01地块)
4、服务周期:总服务周期:55日历天;其中勘察:25日历天,方案设计 :10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
5、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 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1.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 称或相关专业注册类人员,可由项目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勘察
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 工程师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类人员。
3、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和任意一次纳税完 税证明(含项目班子成员明细表)、第三方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 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投标人需提供自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 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 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 计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 www.credi tchina.gov.cn/) 未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信息”的网页截图。(如是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投标。
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6.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6.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人,单位和其他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 ,各方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 将被拒绝;
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行合同 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6月22日至7月13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7月1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7月13日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