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采购公告信阳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服务项目竞争性
(招标编号:GDJS-20260605)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信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信阳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9.5万元,招标人为信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阳市卫生监督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项目编号:GDJS-20260605
2、项目名称:信阳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5000.00元最高限价:495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号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 GDJS-20260605 信阳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服务项目 495000.00
495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本项目对信阳市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集成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5.2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集成服务5.3服务期限:1年5.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年度或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年 6月以来任意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企业新成立不足 3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单位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6月 18日至 6月 25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5: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注:1.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 1份。2.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时间: 06月 29日 15时 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信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