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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采购公告辽宁省大石桥市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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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采购公告辽宁省大石桥市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招标编号:LNCY-26-02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石桥市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4.7680万元,招标人为大石桥市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利用现有办公楼一层房间改造为粮库中心机房,改造面积约20平方米,主要进行防静电地板铺设、防雷接地改造、UPS供电系统安装及温湿度控制设备配置,一套覆盖库区的粮库网络系统,以及一套集成化的粮库智能化硬件系统。主要内容包括服务器与网络安全系统、大屏展示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粮库巡检预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智能出入库系统、基础测温系统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石桥市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桥市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7日08时30分到06月24日16时00分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现场领取请于6月17日至6月24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电子邮件领取方式: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07月10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辽宁省营口市

七、其他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交货地点:大石桥市水源储备粮有限公司本库区(辽宁省大石桥市水源镇工农村);

3.合同总估算价:94.7680万元;

4.资金来源:申请粮食大省奖励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5.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省级平台对接、试运行并通过最终验收,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投标保证金:0.9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7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辽宁省营口市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7.6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