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五村小学2026年食堂供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上海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1日
打印公告
招标采购+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五村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2026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五村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五村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学校食堂供餐服务,服务范围涵盖食材采购、餐食制作和供应、 食堂日常运营管理、餐后清洁及餐厨垃圾规范化处置等全流程服务。本项目服务期限不超过 3年,采取一次招标,分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五村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五村小学食堂供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 营主体业态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项目含餐饮服务类”或“餐饮服务管理”等与 承包内容相匹配的经营项目)。
2.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无行政处罚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无行政处罚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保食品责任保险。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各投标人应确保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当日仍处于其保单所载明的“保险期间”之内,且被保险人名称必须与投标 人名称保持一致)。
5.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管理期间,未因其责任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事故;未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因其供餐服务质量问题引发重大舆情,造成恶劣社会 影响。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关键人员(董事、监事)近三年内不存在因串通投标、提供虚假资质、利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而被查实的情形。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22日 09时00分到06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具体获取方式详见“七、其他”。通过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须的全部资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加盖企业鲜章)发至邮箱.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否则不予接待。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12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2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
(一)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1.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从6月22日到6月2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邮箱
(1)邮件标题:**项目(项目编号:**)**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2)邮件内容: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加盖企业鲜章(仅原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扫描无效),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提供法人或组织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 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
(2)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1)由法定代表人获取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获取招标文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经营项目 含餐饮服务类”或“餐饮服务管理”等与承包内容相匹配的经营项目)。
投标单位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资料或复印件未加盖鲜章(红章)者, 将直接拒绝获取申请,并不予退还相关资料。仅对资料完整性进行形式审查,供应商的合格性最终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所有获取资料一经发送,概不退回。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必须与后续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保持一致。若两者出现不一致,以投标文件为准,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