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能沃可(新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万吨玄武岩连续纤维生产线项目工程总承包
(E6542003930001252001)
一、招标条件
中能沃可(新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万吨玄武岩连续纤维生产线项目经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证号 2502261705654200000072文件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中能沃可(新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105091.32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 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
(1)池窑拉丝联合车间:项目总建筑面积19873.18 m2,建筑基底面积6429.82m2,地上4层,建筑总高度为24米, 结构类型:钢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生产车间:项目总建筑面积13777.16㎡,建筑基底面积: 3 4 4 4 . 2 9 m^{2} ,地上4层,建筑总高度为24米,结构类 型:钢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3)综合库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0819.12㎡,建筑基底面积10819.12㎡,地上1层,建筑总高度为17.50米,结构类型:钢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结构为门式钢架,地上一层。耐火等级为地上二级。
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4)制氧站:项目总建筑面积2556.88m2,建筑基底面积2556.88m2,地上1层,建筑总高度为12.50米,结构类型:钢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建筑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5)门卫及配套用房负一层设置670m2消防水池,消防泵房设置与消防水池共建;一层设消防控制室33m2、柴油发电机房53m2.
(6)综合管网、道路、停车场、绿化、照明、围墙等附属工程。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42003930001252001001
标段(包)名称:中能沃可(新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万吨玄武岩连续纤维生产线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艺设计成果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招标范围内 (用地界限范围内)的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 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上述过程产生的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 担);竣工图编制: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采购范围包括: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与工程项目所涉
及(施工图载明的)的所有建筑材料、各类设施设备的采购、运输、装卸与吊装、相关实验、安装调试工作、验收保管等全部 采购内容。
施工范围包括: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质量 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总承包管理内容: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综合调试运行、考核验收、技 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 专项验收等),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 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7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7月19日
总工期:3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壹级注册建筑师;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壹级注册建造师。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上要求其一且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单位注册执业;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 包项目负责人: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5年12月-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备注: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本单 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5年12月-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 证明:
③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注册, 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 (2025年12月-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④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技术负责人,施工员2名及以上,安全员2名及以上,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设计
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设备供货及售后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职称证或岗位证书(设备供 货及售后人员除外)及在本单位近半年(2025年12月-5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主要人员业绩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不得少于1 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经五方签字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反映总承包项目经理);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 工合同、经五方签字并盖章的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反映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设 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均须反映设计负责人)。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 .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财务要求:
由牵头单位提供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提供反映出本单位净资产额的证明材料(不足三年且超过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其他 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 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 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设计)能力;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6月18日到6月23日
2.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7月10日10:00时
2.递交方法: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7月10日10:00时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gxzc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