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招标-南阳市排水防涝白河南岸分区2雨水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排水防涝白河南岸分区2雨水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38.19万元,招标人为南阳市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排水防涝白河南岸分区2雨水管网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3建设地点:项日位于南阳市的白河南岸区域,涉及清河路(长江路至浦山路)、珠江路南延(黄河路至潘河路)、黄河路(天冠大道至嵩山路)、天冠大道(黄河路至312国道)、仲景大道(纬八路至纬十路)、泰山路(白河大道至长江路)、纬七路(长江路至天冠大道、经九路至丰山路)共计7条道路。
2.4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白河南岸分区雨水管道进行改造,改造管网全长43.19千米。建设内容包括 对建设地点范围内7条道路现状雨水管网进行检测,确定管道、设施缺陷及类型并做针对性修复:对项目区域现状淤积的雨水管网进行全线清淤:对项目区域现状雨水管网的结构性和功能性病害进行修复;对项目区域现状雨污错混接进行改造(主要针对雨、污分流制管网系统)。
2.5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提交设计成果、汇总资料、配合、组织并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会议,并根据审查、会审等结论做必要调整、修改、补充等所有相关工作,及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备以及与建安施工相关的工艺设备等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专业设备技术标准须获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购;施工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配合施工手续的办理,施工协调,负责项目的工程保险等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与服务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6工期:150日历天(包含设计工期)
2.7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10项月总概算约4538.1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过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3.1、3.2要求。
3.3资质要求
a.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b.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上述a、b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
3.4人员要求
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2025年7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b.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2025年7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c.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2025年7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d.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注:上述a、b、c、d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联合体具备即可。3.5信誉要求
a.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b.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c.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投标人出具的书面承诺或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施工企业提供)。
3.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1)联合体最多由三家单位组成。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人作为代理人参与投标活动、提交投标保证金、下载招标文件、签署电子投标文件等,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除投标文件内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内各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
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7月8日9:00(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