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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临颍县文汇实业有限 公司临颍县新时代示范性教育项目二高教育园区餐厅主体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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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公告-临颍县文汇实业有限 公司临颍县新时代示范性教育项目二高教育园区餐厅主体改造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临颍县新时代示范性教育项目二高教育园区餐厅主体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0.051747万元,招标人为临颍县文汇实业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临颍县新时代示范性教育项目二高教育园区餐厅主体改造,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 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颍县新时代示范性教育项目二高教育园区餐厅主体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颍县新时代示范性教育项目二高教育园区餐厅主体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
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MX-20260617
2、项目名称:临颍县新时代示范性教育项目二高教育园区餐厅主体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00517.47元 最高限价:3500517.47元
5、采购需求:临颍县新时代示范性教育项目二高教育园区餐厅主体改造,详见磋商文件及 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二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3.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 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 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06月18日至06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5:0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 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以上证件查看原件,并留存一套加盖单位公 章的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06月30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06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