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吉林省海邦新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梨树海邦200MW超级电容、锂电混合储能独立调频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预招标
(招标编号:Z2203002VGV000002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
一、招标条件
本梨树海邦 200MW超级电容、锂电混合储能独立调频电站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300万元,招标人为吉林省海邦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储能装机容量200MW,采用超级电容与电化学混合储能系统(超级电容储能系统80MW/30s+磷酸铁锂化学电池储能配置120MW/240MWh)。其中超级电容储能配置16个5MW/30s超容系统,超容系统包含储能舱及升压变流一体机。磷酸铁锂化学电池储能配置24个5.015MW/10.031MWh储能单元,每个储能单元包含2个5.015MWh电池舱及一个储能升压变流一体机。站内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1座,储能系统经过PCS变流后,通过35kV升压变就地升压至 35kV,接入新建 220kV升压站 35kV侧汇集母线,升压至220kV。储能电站通过1回 220kV 线路送至梨树 500kV 变电站 220kV侧。本工程发包采用 EPC 总承包的方式。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初步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网投产、商业运行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及费用(如其他条文与本条文描述的招标范围内容不符,以本条文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梨树海邦 200MW超级电容、锂电混合储能独立调频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梨树海邦 200M超级电容、锂电混合储能独立调频电站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约能力:(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2.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注册为本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技术负责人 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力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2.3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个新能源EPC总承包(包含联合体形式)合同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8日09时00分到06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18日至6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在现场报名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等报名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四平市
七、其他
因本项目建设工期紧、建设任务繁重,为提速推进项目实施,本次招标采用预招标模式待本项目完成招标人完成上级单位审批后,招标双方方可按本次预招标确定的招标结果执行并签订正式合同:由于招标人或政策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招标结果未能生效,由此给各投标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xm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