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最新-鲁西矿业李楼煤业矿井水东排工程
发布时间:6月17日
一、本招标项目为鲁西矿业李楼煤业矿井水东排工程已被山东能源集团鲁西矿业有限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东李楼煤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西矿业李楼煤业矿井水东排工程招项目
2.2项目编号:SNZB-LXKY-D0100011640
2.3项目概况
山东李楼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潘渡镇李楼村。矿井水由排水沟经自然河渠排至郓巨河,由于使用年限长,经现场踏勘存在以下问题:多处冲垮河堤、破坏地貌,存在安全隐患:对耕地和生态环保造成影响;部分河段排水能力不足,造成溢水等;出水口结构不完善,影响排水效率与河道安全。拟在原排水沟明渠部分新建钢筋混凝土排水沟1148m,通过合理扩大排水断面、优化排水线路和结构形式,全面提升矿井水排放能力,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技术规格书范围内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排水沟及八字出水口、原有及临时排水沟清淤、原有河道坍塌处恢复、原有管涵拆除等。
图纸未体现部分详见技术规格书。
本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5计划工期:自开工报告签批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
2.6质量/服务标准
质量合格。
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规范、规程,设计单位及发包人的质量要求适用于本工程
2.7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5858439元(其中施工便道、附着物清理最高限价522762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8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月度进度款按发包人、监理人审核认可的己完工程形象进度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已完工程的85%,经西矿业公司审核后拨付至审核价款的90%(扣除甲方供料、工程考核等),经能源集团工程造价主管部门抽审后拨付至审定值的97%(扣除甲方供料、工程考核等),未抽审拨付至西矿业公司最终审定价款的97%(扣除甲方供料、工程考核等),剩余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支付。
2.9结算方式:本工程项目结算价=合同总价土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签证。
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计算原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工程内容的,执行相应中标综合单价;没有相同内容、有类似内容的,参考执行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没有相同或类似工程内容的,补充编制综合单价。补充编制综合单价执行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定额执行《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规则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7号)。人工单价执行投标时人工单价。规费执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费的通知》(鲁建标字)(2023)2号)。材料价格执行投标时的价格,投标文件中未包含的材料按照不高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当季建材信息价由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审计部门审批确定,建材信息价内没有的共同市场调研由招标人及上级审计部门审批确定材料价格,结算税前工程造价下浮10%。
竣工结算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结算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招投标文件、竣工图纸、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有工程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
竣工结算按规定程序依次由建设单位初审,鲁西矿业公司审核(可单方委托造价中介机构审核),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如有),最终结算金额以鲁西矿业公司审核金额或者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定金额为准,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签订的中介机构服务合同缴纳审计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按管和冻结。
3.3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在建工程项目任职: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其所在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3.4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近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近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事件记录;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等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协议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投标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查,如有不符,招标人有权否决其中标资格。
4.业绩要求:(只作为加分项,不作为否决项)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开工时间)具有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土建工程业绩。
2.拟定该工程项目经理在2023年1月1日以来(开工时间)具有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土建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17日起至6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5.6本项目使用费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7月9日09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机:130-5123-8215
邮箱:zgzc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