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度-沈阳益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市和平区南七马路39号楼自主更新项目-原建筑加固等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6月17日
(招标编号:LNKJWW202603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和平区南七马路39号楼自主更新项目-原建筑加固等工程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3.404658万元,招标人为沈阳益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和平区南七马路39号楼自主更新项目-原建筑加固等工程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和平区南七马路39号楼自主更新项日-原建筑加固等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日的特定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和平区南七马路39号楼自主更新项目-原建筑加固等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
2.1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2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日经理(建造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7日16时00分到06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报名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如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9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