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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关于-长垣市第三实验小学校门及楼体文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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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关于-长垣市第三实验小学校门及楼体文化提升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长垣市第三实验小学校门及楼体文化提升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939369万元,招标人为长垣市第三实验小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 、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市第三实验小学校门及楼体文化提升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489393.69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长垣市第三实验小学校门及楼体文化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8、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3.1-3.6条)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月06月18日至06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8:30;
3.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若是委托报名,须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及地点:
1、时间:06月29日09:00分(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06月29日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垣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