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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信息关于恩施州宣恩县农业农村新能源混空轻烃燃气应用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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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信息公告&恩施州宣恩县农业农村新能源混空轻烃燃气应用项目(EPC)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思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
一、招标条件
本恩施州宣思县农业农村新能源混空轻烃燃气应用项目(B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各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6048.00万元,招标人为中达农(宣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宣思县珠山镇、椒园镇、沙道沟镇、李家河镇、高罗镇、万寨乡、长潭河侗族乡、晓关侗族乡、椿木营乡。建设规模:建设民用混空轻烃制气中心站7座、民用混空轻烃制气村级站142座、工业1对1建设混空轻烃制气站849座、学校、风景区建小型制气站32座,1-10m2工商民用混空轻烃
储微型制气站约2653座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依据相关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BPC)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仅有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8
2.5合同估算价:206048.00万元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民用混空轻烃制气中心站7座、民用混空轻烃制气村级站142座、工业1对1建设混空轻烃制气站849座、学校、风景区建小型制气站32座,1-10m2工商民用混空轻烃储微型制气站约2653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思施州宣思县农业农村新能源混空轻烃燃气应用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思施州宣思县农业农村新能源混空轻烃燃气应用项日(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联合体所有成员都需提供),诚信合法经营,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乙级:(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均可)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在建或竣工)单项工程投资额或合同金额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关键业绩信息,可提供项目对应的初步设计批复或项目甲方开具的证明材料)。
3.1.3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1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2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以上具备1或2即可。
(2)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且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根据《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2)12号)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实施阶段施工现场其它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到岗履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相关人员可依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8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宣;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3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9日08时30分到06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19日至6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招标文件领取表(自拟格式,含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等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文档传至邮箱(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逾期概不受理。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9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恩施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