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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推荐=2026年度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全辖员工餐饮平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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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推荐=度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全辖员工餐饮平台服务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全辖员工餐饮平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现进行,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全辖员工餐饮平台服务采购项目
1.4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对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全辖员工餐饮平台服务进行采购。本次采购3.5年(含续签)内采购 预估金额为16,609万元,第一年预估采购金额4429万元,第二年预估采购金额4872万元,第三年预 估采购金额4872万元,延期6个月预估采购金额2436万元。本合同金额仅为招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限内 向投标人采购的预估金额,乙方不以此作为要求招标人采购产品/服务的依据。双方以招标人在合同执 行期限内实际采购内容为结算依据。具体服务内容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1.5服务期:期限为3年,在有效期届满前,如双方均未向对方发出不再续约的书面通知,则合同 有效期自动顺延1次,顺延时间6个月。
1.6标包/中标单位/份额划分
1.6.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段,确定2名中标人。供应商使用规则:员工可每月按需求选择其中一家 供应商提供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1.7付款方式
1.7.1.消费款每月结算一次,即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结算上一个月餐饮消费。
1.7.2.投标人需提供上月明细单据及相应金额的全额增值税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 内进行付款。
1.7.3.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平台记录的实际消费明细进行全面核实,投标人须对结算数据的真实性 负责,并对用户的异常消费进行监督,若出现虚假、虚报、账号盗用等异常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涉及费 用不予结算,并视情况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当月招标人应付投标人结算总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并退回 虚假、虚报款项所得,违约金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期限内打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1.8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经济报价部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注:证书查询的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查询官网汇总表及要
求》。
2.2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司法仲裁机构认定为串通投标、 以行贿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 数额(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如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能查询到的公开信息为准)]、重大质量或重大安全 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
注:需提供承诺(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或另行出具承诺均可)。
2.3投标人未处于被信用中国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www.gsxt.gov.cn) 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 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公开信息为准)。
2.4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 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 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 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 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2.5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2.6投标人须提供“与招标人存在的在途诉讼或在途投诉或未决争议情况或存在影响招标人正常经 营的情况”,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如经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填报的,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 格。
2.7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全行或本区域供应商禁用名单及/或供应商退出名单中(以投标人收到招 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需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及网站查询截图;证书查询的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查询 官网汇总表及要求》。
2.9投标人可提供【综合订餐平台】,须具备电子商务平台或APP应用或微信小程序等订餐平台供 招标人订餐使用。
注:须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可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或APP应用或微信小程序等订餐平台供招标人
订餐使用。
2.10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须提供:(1)投标人3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如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投标人3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 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11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 标人未出具2025年度财务报告,则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
2.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 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06月17日至06月24日17:00.
4.2.3现场缴费:携带本公告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或工作证于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 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未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程序的,将被视为未成功购买 招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6.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07月06日09时30分。逾期提交或不符合 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文件的。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 息的责任。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