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最新项目=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档案室智能密集架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TXZB-GSTF-2026-00473)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一、招标条件
本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档案室智能密集架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需采购智能密集架及相关配套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档案室智能密集架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档案室智能密集架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 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 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资格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响应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注:授权函必须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参加,其响应均 将被否决。与响应人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7日 09时00分到06月22日 12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比选文件(请供应商委托的经办人将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姓名和电话发至邮箱),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甘肃省兰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七、其他
本询比项目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档案室智能密集架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TXZB-GSTF-2026-00473),采购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立足甘肃公司档案室标准化、智能化、安全化升级建设需求,围绕档 案集约化存储、智能化管控、全方位安全防护、数字化管理应用目标,对档案库房硬件设施、 智能系统、配套设备及环境体系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彻底解决传统档案存储容量不足、管理 低效、环境管控滞后、安全防护薄弱等问题,建成集智能存储、环境调控、安防监控、数字 化管理于一体的现代化智慧档案库房,全面提升档案保管、利用、备份及安全运维能力。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本次采购内容包括:需采购智能密集架及相关配套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交付地点 交付期限 备注
1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档案室智能密集架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详见询比文件 采购清单 详见询比文件采购清单 甘肃省兰州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15日内交付甲方使用 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1.2.1本次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680000元人民币(含税,税率:13%).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01769.91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 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 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本项目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产品生产资格证明材 料;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响应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注:授权函必须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 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参加,其响应均 将被否决。与响应人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 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6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21年6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 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2021年6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 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 内的除外;
(18)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 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 除外;
(19)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 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0)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
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招标人单位近三年内(2023年6月26日 起)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 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6月17日9时00分至6月22日12时00分(北京 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比选文件(请供应商委托的经办人将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经办人联系姓名和电话发至邮箱), 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供应商,不予受理。
4.3获取本询比文件收取费用,每套售价叁佰元整(¥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6月26日9时00分。
5.2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本项目采用钉钉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公开唱价,纸质版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现场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bjgxzy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