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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张家港市常青藤实验学校食堂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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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公告-张家港市常青藤实验学校食堂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HYG2026052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常青藤学校食堂改造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1.3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常青藤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常青藤实验学校内;2.2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拆除原铝扣板吊顶,墙面瓷砖修补及各类零星修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32日历天,计划施工周期为7月15日至8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常青藤学校食堂改造T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常青藤学校食堂改造工程:
3.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 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己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己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1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15)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 未超过5 年的;(16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7)根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且在联合惩戒期限内的;(1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招标文件要求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的;(19)为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或与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20)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6月18日 08时30分到06月25日 17时00分获取方式:请申请人到张家港市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申请书(格式自拟,包含邮箱号码、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办理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附有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为经办人缴纳的最近一期社保证明,以上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1日 13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uoxin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