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南京鹿澄银泉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温泉酒店品牌使用及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招标编号:JSJR2026-022)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温泉酒店品牌使用及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鹿澄银泉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包含但不限于:(1)品牌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名称、商标、标识、著作权、系统、域名、品牌标准、管理模式等相关的知识产权及其延伸权利。(2)开业前期筹备服务:包含但不限:①制定开业前的预算并呈交招标人批准;②确定酒店的管理组织架构,组织、建立酒店各部门;③制定职员编制和薪酬方案,选拔、招聘酒店各级人员;④制定和落实酒店各部门培训方案;⑤制定酒店的管理控制程序和会计系统,特别包括计算机系统和控制程序;⑥采购酒店开业前及开业时所需使用的营业设备和营业用品;⑦市场调研、广告、宣传和促销;⑧制定移交,完成酒店营业前的准备工作;(3)运营期间管理服务(含试运营);(4)以及在筹开阶段根据招标人需求进行配合的其他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同约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温泉酒店品牌使用及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温泉酒店品牌使用及委托经营管理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承诺: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形;③在参与购买服务竞争前或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2月-0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6月18日09时00分到06月2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将以下材料以PDF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材料为:转账截图、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售价100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07月13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07月13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1、最高限价:包含一次性品牌使用费、PMS系统费、基础管理费及奖励管理费等所列的全部费用,超过此限价(任一项)均按无效标处理。(1)一次性品牌使用费及PMS系统费:¥60.00万元;(2)基础管理费:按区间计提,根据年度预算完成度计算:①酒店a.年度预算完成率≥100%,总营收*4%b.100%>年度预算完成率≥90%,总营收*3.5%c.年度预算完成率<90%,总营收*3%②宴会中心a.年度预算完成率≥100%,总营收*3.5%b.100%>年度预算完成率≥90%,总营收*3%c.年度预算完成率<90%,总营收*2.5%(3)奖励管理费:根据年度GOP率进行奖励:15%以下不奖励a.15%≤GOP率<25%,总营收*2%b.25%≤GOP率<35%,总营收*2.5%c.35%≤GOP率,总营收*3%(4)预订系统输送费:不超过客房类订单实际金额的15.0%;不超过餐饮类订单实际订单金额的10.0%;
2、服务周期:9年(3+6),合同三年一签,最多续签二次
3、潜在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本人身份证原件;(2)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递交份数:壹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文件壹份(U盘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