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投标-昌吉城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昌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EPC机械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8日
度投标-昌吉城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昌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EPC机械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JSLTZ-2026-ZB2-145)昌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EPC机械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金额为543860.00元,采购人为昌吉城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昌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EPC机械服务采购
1.2采购人:昌吉城建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昌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项目EPC机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询比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日内组织机械按甲方通知在现场进行施工,后续按甲方要求时间完成施工。
2.3项目地点:昌吉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5投资额:543860.00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3.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6月16日10时00分到6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6月16日10时00分到6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6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6月24日11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