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项目公告-长春市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法贷押品评估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8日
长春市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法贷押品评估机构集中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LDY2026-0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本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法贷押品评估机构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三年2300万元人民币,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法贷押品评估机构集中采购项目,已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 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法贷押品评估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LDY2026-010;
2.3预估金额:三年2300万元人民币;
2.4服务内容:法人信贷业务房地产、土地、资产类押品公允价值评估及确认:
2.5服务范围:省行及所辖机构、二级分行包括县域;
2.6项目服务期限:3年;
2.7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要求30-40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与入围供应商比例按1.51 入围,最多入围40家,最少入围30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少于45家时,项目流标);
2.8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项目,也不承诺在入围期内授予 实际采购数量。招标人保留服务期内,根据招标人对入围供应商的管理制度,终止与入围供 应商合作的权利,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入围后实际委托项目的终止以委托合同的约定 为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招标单位对未入围的投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对入围但未承 接项目的投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法性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3.1.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2诚信要求
3.2.1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取得相应评估资质、年检合格,且无行业 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不良记录。近三年没有被政府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处罚、 惩戒及其他不良记录。
3.2.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
项下的采购活动。
3.4国家及行业资质
供应商须在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依法取得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评估资质许可(至 少具备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资产评估其中一种资质)。
3.5财务能力要求
3.5.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如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服务能力要求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吉林省分行县级(含乡镇)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3.7 其他要求
3.7.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7.2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和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 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承诺入围后,与我行的资金往来通过工行账户进行结算。
3.7.3供应商承诺入围后用工行账户进行资金结算。
3.7.4成立三年以上或在当地执业一年以上。
3.7.5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3.7.6各类评估合作机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资产评估机构:公司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须有8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形式的 资产评估机构须有5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2)房地产估价机构: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价值评估业务连续 三年以上;具备房地产估价二级(含)以上资质;若为分支机构,总机构须为一级资质房地 产估价机构。
(3)土地估价机构:具备4名以上执业土地估价师,已在相应土地估价行业协会进行执业 注册及备案。
(4)对于评估合作机构为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评估师;分支机构 须有设立该分支机构的评估机构(总机构)出具的授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书面资料,分支机 构应以总机构的名义出具估价报告并加盖总机构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18日至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长春市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月8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45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