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通告资讯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小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入围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8日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小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入围采购项目竞争性
(招标编号:RMH-2026-022)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小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编号:RMH-2026-022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小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入围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为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小学校学生及教职工提供校园餐,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个学期(入围合同采取1学期+1学期+1学期签订模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取得载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供应商应取得 HACCP 或 ISO22000 等食品安全质量体系认证。
3.3 供应商承诺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生产用水、餐具消毒、食品贮存、餐食配送遵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修订版)、《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黑龙江省校园食品配送服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且须提供供应商的宣传片及宣传册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3.4 供应商应承诺配备与项目相适应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和符合要求的保温
设施。且供应商必须提供至少一辆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的证明材料,如车辆为自有的须提供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带牌照片;如车辆为租赁的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车辆正面带牌照片、租赁合同复印件。保温设施的照片、购入发票或相关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承诺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须提供供应商从业人员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健康体检证明》相关材料;
3.6 供应商承诺按照“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要求,与市场监管部门智慧监管平台对接,实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并全程公开;配备监控设备,有条件的校外供餐单位可将加工、烹饪、分餐等关键环节接入学校网络,主动接受监督。并提供“哈尔滨阳光食堂”企业二维码及线上加工、烹饪、分餐等关键环节视频截图。
3.7 供应商承诺具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具有至少 1 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员,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至少 1 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员相关证明材料。
3.8 供应商承诺具有“桶餐进班”配餐能力。
3.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10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11 供应商承诺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3.12 供应商承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3.13 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06月22日至06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方式:(1)网上获取:潜在供应商于每日16:00时前将已填写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及以下材料扫描件:①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③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缺少资料不予受理),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发送完毕后请致电代理机构避免延误文件获取,获取文件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准,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获取文件登记表》所填写信息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发送《获取文件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的潜在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获取文件登记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附件处下载。(2)现场获取:潜在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缺少资料不予受理。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07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时间:07月0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哈尔滨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