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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2026年度万佳苑小区11栋3台电梯更新项目EPC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重庆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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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度万佳苑小区11栋3台电梯更新项目EPC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万佳苑小区11栋3台电梯更新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5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凯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电梯 3 台,具体详见比选人提供的电梯技术参数及施工图。本比选项目工程造价约10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万佳苑小区11栋3台电梯更新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万佳苑小区11栋3台电梯更新项目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其投标资格条件分别设置如下:
3.1电梯生产厂家独立投标的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产品经营范围以及合法经营权。
(2)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类A级;
(3)重庆售后服务分支机构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注:若制造商已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申请或换领新的资质的,则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资质】”,不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2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书(原件),所投标产品(品牌)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电梯生产厂家独立投标的资质要求”的要求:
(2)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授权代理商需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3.3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本次投标电梯产品以及轿箱的彩色装饰样本(复印件无效),内容须包括电梯产品技术资料。
3.4一个生产厂家不能对同一品牌的电梯委托两个及以上的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电梯制造商不能与其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
3.5比选申请人提供电梯制造商关于整梯不少于5年、钢绳不少于10年、钢带不少于20年的质保承诺,以及电梯制造商免费保养三年的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7日09时00分到06月22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请于6月22日17:30前将“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比选文件购买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 ,邮件命名方式“万佳苑11栋电梯+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报名邮件后,将于1个工作日之内将比选文件及相关附件通过报名单位的报名邮箱发送给报名单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5日 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06月25日14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