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粉煤灰资源综合利用厂房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8日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粉煤灰资源综合利用厂房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XHGS[CG]2026015)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本粉煤灰资源综合利用厂房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等资金1616.92万元,招标人为大兴安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粉煤灰资源综合利用厂房EPC工程总承包,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建设资金
已落实。招标人为 大兴安岭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粉煤灰资源综合利用厂房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72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000 平方米。
2.4计划工期:项目建设期为 4 个月(2026 年 7 月至 2026 年 10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方案设 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 整理。
2.6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工程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616.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80.27万元。设计费 36.65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3.1.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3.1.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注:投标联合体须具备上述设计和施工资质
3.2投标人拟派专业负责人要求:
3.2.1设计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2.2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 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负责人不得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2.4投标人拟委任的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3个月本单位为其缴
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1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3.3.1设计人员:本次招标不对设计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具体要求,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自行配备,人员应满足本项目设计的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本项目设计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 专业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管理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3.2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要求。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 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 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提供承 诺函)。
3.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还需满足的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 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 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 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结 果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 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联合体成员内负责施工任务的联 合体成员单位:
(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06月18日13时00分至06月26日13 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请将营业执照、开户信息表、购买文件汇 款截图、企业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以上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本 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成功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咨 询获取招标文件事宜,报名成功后将本文件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投标单位邮 箱,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汇款标注(项目名称及所投标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07月09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开标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07月09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