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项目公告-兴城市公共事业新能源减碳项目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设备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7日
兴城市公共事业新能源减碳项目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LNDX2026-01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
一、招标条件本兴城市公共事业新能源减碳项目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65.745994万元,招标人为兴城兴投兴水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太阳能光伏电池板,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并网柜、电缆桥架及辅材、高压并网设 备,刚性支架材料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阳能光伏电池板;(002)组串式光伏逆变器;(003)并网柜、电缆桥架及辅材、 高压并网设备;(004)刚性支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太阳能光伏电池板)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 备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002组串式光伏逆变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 备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003并网柜、电缆桥架及辅材、高压并网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 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004刚性支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8 日 08时30分到06月25 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13日 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13 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
七、其他兴城市公共事业新能源减碳项目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设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 实,招标人为兴城兴投兴水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择优选择项目入围供货单位。
1.项目名称:兴城市公共事业新能源减碳项目二期分布式光伏电站设备采购
2.项目地点:兴城市清泉饮品有限公司、温泉水、党校泵房、清源污水厂
烟台河净水厂、科环厂区等10处。
3.招标范围:太阳能光伏电池板,组串式光伏逆变器,并网柜、电缆桥架及辅材、高压并网 设备,刚性支架材料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4.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具体签订日期以实际合同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太阳能光伏电池板;
二标段: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三标段:并网柜、电缆桥架及辅材、高压并网设备;
四标段:刚性支架;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06月 18 日至06 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6 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获取
7.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辽宁(葫芦岛市)。
7.4领取文件说明:
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无需 提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 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5)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承诺)。
2.网络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与代理机构确认后领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 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 承诺);(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
7.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份。
8.投标保证金:1标段、3标段、4标段:3万元/标段;2标段:1万元
9.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9.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葫芦岛市。
9.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7月13日9 时00分。
9.4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10.其他公告内容
(1) 在“信用中国”(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 ccgp. gov. cn) 或者与此相关的网站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