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招标采购与投标网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
2026年项目-吉林省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息园超面积墓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7日
打印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息园超面积墓拆除项目竞争性
(招标编号:BZZX-2026-MBCC-061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招标条件本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息园超面积墓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3.822557万元,招标人为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概况: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息园超面积墓拆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6月2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ZX-2026-MBCC-0616;
项目名称: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息园超面积墓拆除项目;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包括墓碑拆装,分类整理入库,倒运、现场恢复、现场卫生、垃圾清运 ,质保、维护、施工围挡等,一切费用及相关税费由供应方负责。具体内容以设计单位出具的施 工图纸及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清单为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938225.57元;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月20日。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 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 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
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 授权人,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 险缴费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现场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人证与标书相符,持证上岗,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划分:建筑 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 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 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 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 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办 理企业信息登记。
10、本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 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6月17日9时00分至6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有意参与者,将以下资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备注公司名字及联 系方式,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 字)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
①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投标人须在公告期截止时间 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并成功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以代理机构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
②对发送资料完整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③投标人须及时关注邮件往来情况,如因招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果自负。
④逾期发送资料的,视为无效投标。
2.售价:1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为开标前半小时。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6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