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6FS0066-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6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2026年6月18日9点00分现更正为:2026年6月22日9时00分内容二:原团队人员配备:包括项目负责人一名、厨师长(项目负责人可兼任)一名、配菜工一名、面点师一名、服务员一名、勤杂工一名。满足上述要求得10分,每额外配备一名人员得3分,最高6分。本项满分16分。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拟派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自拟)、拟配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年检有效的健康证明复印件。现更正为:团队人员配备:包括项目负责人一名、厨师长(项目负责人可兼任)一名、配菜工一名、面点师一名、服务员一名、勤杂工一名。满足上述要求得10分。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拟派项目服务人员配置表(格式自拟)、拟配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年检有效的健康证明复印件。内容三:原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X20%X100现更正为: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6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X26%X100内容四:原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合同生效后,乙方在第二季度首月提交发票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的服务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上述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现更正为:按季度付款。合同生效后,乙方在第二季度首月提交发票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的服务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上述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更正日期:2026年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 19 号
联系方式:13855895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辉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颍州北路 8 号巨川广场 B 座 1113 室
联系方式:177055853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秀真
电 话:13855895657
五、附件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