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开发署贷款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东湖雍城湖湿地治理项目建设对陕西凤翔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 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SZZ-2026-0610
项目名称:法国开发署贷款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东湖雍城湖湿地治理项目建设对陕西凤翔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法国开发署贷款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东湖雍城湖湿地治理项目建设对陕西凤翔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使用财政预算资金40万元采购法国开发署贷款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东湖雍城湖湿地治理项目建设对陕西凤翔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以及配合采购项目相关评审工作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法国开发署贷款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东湖雍城湖湿地治理项目建设对陕西凤翔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2020〕15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法国开发署贷款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东湖雍城湖湿地治理项目建设对陕西凤翔雍城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提供2023-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提供声明函)。(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会议,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供应商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函)。
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至 2026年06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 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 宝鸡市)线上提交
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 宝鸡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未完成网上响应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为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初次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前应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和企业信息绑定。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建议使用IE11或者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供应商电脑需配备耳麦)。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获取更新后的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旧版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512-58188039 029-88661287。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林业局
地址:宝鸡市凤翔区雍城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09177219650
名称:陕西东胜中正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东段3号
联系方式:09173900399
项目联系人:陕西东胜中正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经办
电话:09173900399
陕西东胜中正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