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SDYZFCG-竞磋-20260616)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
一、采购条件
本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1.项目名称: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SDYZFCG-竞磋-2026061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一楼食堂以月总营业额的19%作为劳务费,二楼食堂以月总营业额的20%作为劳务费,三楼食堂以月总营业额的20%作为劳务费。
5.最高限价:一楼食堂以月总营业额的19%作为劳务费,二楼食堂以月总营业额的20%作为劳务费,三楼食堂以月总营业额的20%作为劳务费。
6.采购需求: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选择2家供应商承接,具体服务内容及地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7.服务期限:服务期2年(2年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1年合同,最多续签2年)。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9.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范围需包含餐饮管理服务(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2.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4日(节假日休息)。
4.方式:供应商报名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售价:400元。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6月28日15:00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2026年6月28日15:002.磋商地点:淮安市
七、其他事项1.磋商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