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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中国光大银行一体化机柜产品选型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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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中国光大银行一体化机柜产品选型入围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0686-26200A245222N)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一体化机柜产品选型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光大银行一体化机柜产品选型入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一体化机柜产品选型入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 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特殊普通合伙单位等;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 时间不少于3年(含);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事业单位除外)。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3年经第三方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至少包含:①审计报告正文②资产负债表③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 业单位提供)④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资料:①投标人提供投标 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增值税缴纳证明文件(如涉及无需缴纳增值税的特殊情况,须 提供相关文件);②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10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含 分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且截止月至少包括4月)的“社 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 保障号码后6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投 标人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 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 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 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 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本 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 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即: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 “行业黑名单”及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招 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后初步评审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 记录,以查询结果为准,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 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1)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 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 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 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文件之一: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 提供房产证明文件;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 房产证明文件,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③由第三 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 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以及由第 三方出具的将房屋提供给投标人使用的相关说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1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招标文件给定格 式提供证明资料);

(1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投标人提供承诺 函);

(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5)投标人具备至少1个数据中心(或机房)机电设备产品(机柜、UPS、蓄电池、空调 等)供货(或安装)项目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盖章 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名称变更,且本次投标案例的合同主体为变更前公司名称, 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政府单位的批复/通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6)投标人须为产品原厂商或为具备原厂商针对本次项目授权的代理商(原厂商授权书或 投标人为本次项目所投产品原厂商的说明并加盖公章);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5日 09时00分到07月0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7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7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bgsbm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