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2026=上海市中医医院2026年“送清凉”防暑降温物品-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上海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7日
上海市中医医院“送清凉”防暑降温物品-竞争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上海市中医医院“送清凉”防暑降温物 品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接受合格的响应人参与报价。
一、合格响应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s:// www.gsxt.gov.cn/ index.html)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参加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过行贿犯罪记录;
5、与本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招标项目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市中医医院“送清凉”防暑降温物品
项目编号:26-工21-0151
项目内容:“送清凉”防暑降温物品
项目预算:/
服务期限(供货周期):9月30日之前
服务地点:配送至指定地点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6月17日9:00起至6月24日 17:00(北京时间)平台上传供应商报名资料如下,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法人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被委托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并加盖公章)
2、获取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售价(元):6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2)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 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月30日15:00时(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递交到上海市徐汇区斜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