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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通告资讯河北省高碑店平原超高塔架风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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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碑店平原超高塔架风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HBAH20260601)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碑店平原超高塔架风储一体化示范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527.59万元,招标人为高碑店铧新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建设地点:保定市高碑店市张六庄镇。2.1.2 项目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  50MW;配套建设  110kV  升压站一座(不含储能);35kV  集电线路;110kV外送线路。2.1.3 计划工期:2026 年 8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此为预计工期,以实际工期为准。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后续下发的时间为准,实际工期视工程进度情况调整。2.1.4   质量要求或标准:满足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程、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2.1.5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碑店平原超高塔架风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碑店平原超高塔架风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乙级、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乙级及电力行业工程设计
送电工程乙级以上资质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 信誉要求: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 3 年内不因诉讼(或仲裁)或因行业不良行为而导致停产整改或重大质量事故等,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承诺;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最多由3 家组成;
(2)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06月 17日 09时 00分到 06月 24日 17时 00分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6月 17日至 06月 24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提供);(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 07月 07日 09时 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07月 07日 09时 00分开标地点:石家庄市
七、其他
招标范围:本工程 EPC 总承包内容包含项目所需各项建设手续的办理及相关费用;建设期内临时征租地及相关费用;地方关系协调及相关费用;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试验检测、试运行、并网、验收、工程消缺等项目投产前的全部建设内容,并承担质保期内的质保责任。协助发包人签署并网调度协议以及售电协议等手续。
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地质初勘、地质详勘等,风电场厂址范围内 1:2000 数字化地形图绘制(测量精度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2)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满足工程要求的其他设计、服务等;
(3)本工程的全部设备与材料,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所有一次、二次设备,包含但不限于:风机、混塔、箱变、升压站主变、GIS、SVG、35kV 开关柜、继电保护、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电力电缆、光缆、通讯设备、火灾报警等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上述设备、材料的监造、催交、运输、接车、倒运(含堆场)、接货验收、仓储保管等,承包人会安排主要设备的监造,承包人的监造不免除投标人对所购设备监造和质量控制的责任。
(4)本工程的工程施工,负责 50 MW 风电场区、35kV 集电线路、110kV 升压站、110kV 送出线路等本项目施工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其它辅助设施安装工作、竣工资料编制、技术服务等。包含全部设备和材料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试验、调试、试运行、验收、二次搬运、消缺处理至移交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以及承担招标
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全面负责本工程建设施工管理过程中安全、质量、环保等保障工作;施工期间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5)除已明确发包人负责外的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土地征租协调费、临时占地租赁费、前期手续、电网手续、工程建设手续、咨询服务、质量监检、验收等证件或批件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青苗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复垦费、余物清理、水土保持补偿等)及质量监检、电网验收、电网相关手续办理等所有工作的协调费用,发包人仅为承包人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如果政府部门要求必须由发包人缴纳的,按实际缴纳费用从承包人中标总价中扣除。
(6)工程验收及服务,承包人负责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服务咨询、项目验收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不限于:设计配合、施工图文件审查、电力工程备案及质量监检(含地方质监站)、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设施设计及验收、防雷接地验收、消防验收、现场培训、设备调试、试运行、质保期内质保服务等;各级电网公司要求的电力检验检测、电力二次安防等、试验、并网试运行、消缺、验收;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档案资料验收的相关工作,以及与总承包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
(7)除以上工作内容外,还需承担所有协调相关工作。负责缴纳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完成达标投产验收并全部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所有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项目所有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依据初步设计实际情况划分场内外道路,场外道路运输过程中的道路改造、协调责任和场内新修道路均由承包人负责,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如承包人不履行或不积极履行其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解决,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且由此产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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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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