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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食堂、超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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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采购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食堂、超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

1.采购条件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食堂、超市服务采购项目已经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受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磋商,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食堂、超市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YZC-2026-075

2.3项目概况/费用说明:

2.3.1本项目为学校食堂、超市委托经营,食堂每个每年场地租赁年租金起步价为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各供应商须在不低于起步价的基础上自主报价,报价为固定年租金:超市场地租赁年租金起步价为人民币600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各供应商须在不低于起步价的基础上自主报价,报价为固定年租金:报价低于起步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2.3.2本学校食堂、超市收取的年度租金,食堂租金将全部转化为校园消费优惠券发放给全体在校学生,让租金收益切实回馈学生群体。优惠券可在学校食堂正常消费抵扣,按照学校规定统一发放、限期使用。优惠券按月/按学期分批发放、分批核销,每周期核销数据由校方与经营方共同核对确认。超市供应商中标成交后,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所有经营活动均以该个体工商户名义开展。原中标投标主体仅作为对接方,项目运营、纳税、履约、安全责任等全部由新注册个体工商户承担,严格遵守市场监管、校园管理及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2.3.3本项目食堂及超市场地仅收取场地租金,经营期间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卫生保洁费、垃圾处理费等一切运营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理,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场内配套住宿用房仅供供应商从业人员居住使用,该住宿区域单独计收租金。供应商须按文件约定标准按期缴纳宿舍租金,同时承担经营及住宿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能耗、运维及相关杂费。

2.3.4本项目食堂经营履约保证金(押金)10万元/年,超市经营履约保证金(押金)10万元/年。各标段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履约保证金、经营押金统一缴存至银行开立的第三方监管专用账户,账户资金由招标人(校方)全程监督管理。资金专款专用,仅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约考核结果及相关审批流程办理支取、退还、抵扣手续,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挪用账户资金。

2.4标段划分:

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食堂、超市服务采购项目的标段划分方为4个食堂+1个超市,共5个标段:

标段1: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第(1食堂

标段2: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第2食堂

标段3: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第3食堂

标段4: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第4食堂

标段5: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超市

注:一食堂一标+超市单独一标;各标段独立投标、独立中标、独立合同。

2.5服务内容:

名称、服务范围、楼层、面积 /m²

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第①食堂

服务范围:餐饮服务(教职工中餐,学生早、中、晚餐)

楼层:第一层

面积:约 270 m²

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第②食堂

服务范围:餐饮服务(教职工中餐,学生早、中、晚餐)

楼层:第一层

面积:约 270 m²

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第③食堂

服务范围:餐饮服务(教职工中餐,学生早、中、晚餐)

楼层:第一层

面积:约 280 m²

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第④食堂

服务范围:餐饮服务(教职工中餐,学生早、中、晚餐)

楼层:第一层

面积:约 280 m²

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超市

服务范围:面向在校师生提供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文体文具、生活便民用品售卖及校园配套便民服务,严禁违规违禁商品经营,超市到货商品,统一由校方专员完成验收流程,验收无误后方可入库上架售卖

楼层:第一层

面积:约 100 m²

备注

注:食堂每个每年经营履约保证金(押金)10 万元 / 年,超市经营履约保证金(押金)10 万元 / 年,食堂及超市经营权仅限成交供应商自主经营,禁止转包、转租、分包及变相转让,违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食堂、超市的所有权、监督管理权归丽江市古城区第一中学,成交方拥有合作经营权。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学生食堂运行的意见》(云教发(2023)49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对委托经营食堂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价格执行,由食堂经营方自付。

2.6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实行日常检查考核、季度考核、合同期满考核。每年合同期师生满意度测评必须达到85分以上,且综合考核达到85分以上的,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2)服务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被迫终止,校方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校方应预先告知食堂经营单位。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与本磋商项目相应的经营履约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两者之一:

1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新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8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按网站要求链按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7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转租,若虚假承诺,一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

3.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竟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1现场获取:请于6月16日至6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带至现场获取文件;2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3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联系人的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

4.1.2网上获取:请于6月16日08时30分至6月23日17时30分(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资料一致,请扫描成PDF作为附件上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6月23日17时30分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

5.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7月13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

5.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7月13日14时00分。

5.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axu2024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