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7日
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及监理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及监理已由信阳市平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4-411503-04-01-368561,招标人为信阳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监理进行。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信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一期)EPC总承包及监理
2.2招标编号:信平建SZ(2026)03
2.3建设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十八里村。
2.4项目概况: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0万吨/日,项目拟在信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厂区内部署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并对部分现状设施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曝气沉砂池(改造)、膜格栅(新建)、MBR生化池(新建)、变配电间(扩建)、紫外消毒渠和巴氏计量槽(新建)、加药间(新建)、进出水在线检测间(新建)、鼓风机房(新建)、给排水和工艺管线改迁、新建以及相关的生产辅助设施。
2.5项目计划投资:总投资约4177.46万元,建安费(含设备购置费)约3704.0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EPC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1勘察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岩土勘察及后续服务等。
2设计范围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验收报告及开工到竣工的技术服务等。
3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4采购范围包括:本项目材料设备等采购。
二标段: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期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8质量要求:
一标段: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并保证最终通过审批(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若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者为准)。
二标段:合格。
2.9计划工期:
一标段:4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二标段: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10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2.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EPC总承包
3.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4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注: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联合体具备“3.1.2”“3.1.3”“3.1.4”项资质要求。3.1.5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日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2)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勘察负责人具有勘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
注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提供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并具有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1.6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23年度、2024年度或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两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7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1.8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3.1.9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10本项目实行格后审。
3.2二标段:监理
3.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3.2.4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23年度、2024年度或2024年度、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两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2.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若有不良记录,不得参与此次招标投标活动;
3.2.6其他要求: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5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月8日0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