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立医院长丰县北城医院综合建设项目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智慧化仓储施工公告
1.4招标人:安徽省立医院
1.6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本招标项目采用医院自筹资金作为还款来源)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北城医院综合建设项目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智慧化仓储施工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AFAGZ50579/JG2026-32-0810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AGZ50579/JG2026-32-0810
2.5建设地点:合肥北城新区龙湖路以北、汤都路以南、阜阳北路以西、谯城路以东。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包括科教楼地下室局部区域、一楼、二楼等。包括 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墙顶地装饰、水、电、暖通空调、消防、室外幕墙、室内门窗、智能化、供配电、钢 制家具等施工内容,以及平面布局局部调整导致的建筑、结构、水、电、气、暖通空调、消防、室外总体 等专业工程的拆改、加固及新建等内容;此外,包含一间DSA房间及其控制室、设备间装饰安装施工内 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合同估算价:799.881758万元
2.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原有土建、装饰、幕墙、安装工程、室外绿化、硬化路面的拆除及恢复
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墙顶地装饰、水、电、暖通空调(含自控系统)、消防、室内门窗、智能化、供 配电等施工,以及平面布局局部调整导致的建筑、结构、水、电、气、暖通空调、消防等专业工程的 拆改、加固及新建等内容,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详见图纸,按清单计入;
(2)部分布局调整涉及到的墙体拆除与新砌,部分区域涉及结构开洞、加固等施工内容,在本次招标 范围内;
(3)供配电系统在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电线电缆、桥架、配电箱等采购、安 装、调试等工作,以及满足电缆敷设条件更换调整配电房各类元器件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工作均在招 标范围;
(4)智慧仓储室外停车及洗车区、负一层地下室机器人待机区装饰安装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5)抗震支架采购安装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需自行深化,相关费用自行考虑;
(6)钢质门、防火门、卷帘门、电动门等采购安装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门采购、运输、 安装、灌浆等;
(7)室外、屋面等设备基础及机组减震降噪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8)智能化工程施工内容在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
(9)外幕墙及外窗现已施工完成,因平面布局调整、排烟通风等功能需求变化,部分区域需拆除或改 造为百叶窗、卷帘门等形式,施工在本次招标范围,投标人需自行考虑;
(10)机房管井涂刷环氧地坪漆施工工作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自行考虑;
(11)图纸范围DSA房间及其控制室、设备间装饰、防辐射等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其中装饰装修包括 机电安装、消防设施等设备拆改,投标人需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12)DSA房间及其控制室、设备间装饰、防辐射等施工在已开诊区域,施工单位需自行考虑场地因 素影响,避免施工活动对医院运营造成负面影响,相关费用自行考虑。
(13)竣工联调包括但不限于各项设备实施联动调试(含消防调试、验收)在本次招标范围,按项计 入;
(14)本项目属于国家紧急救援基地建设一部分,投标人须配合完成智慧仓储及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验 收工作,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15)以下内容在招标范围内(如有):
1)竖向、横向伸缩缝和原结构孔洞的土建及装饰处理;
2)窗与隔墙之间竖向封堵。
3)立管包封施工,结合现场实际,满足医院使用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 离。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单个合同签订金额不少于55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 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6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7月7日9时30分。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 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 诉。
9.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11.1和11.2.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