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项目-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天元中部自贸港11号楼电量增容配电设施采购施工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6月14日
(招标编号:HNGP-2026-01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元中部自贸港11号楼电量增容配电设施采购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009247万元,招标人为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元中部自贸港11号楼现有电力设施按原建筑标准设计,预留电缆容量有限。随着入驻企业逐步增加,且商用电器设备功率普遍提升,现有供电能力已无法满足全楼层电器同时正常运行的需求。经现场初步勘察与测算,目前电缆承载负荷已接近设计极限,且未有预留电量。为确保11号楼各楼层未来正常、安全用电,需对楼体实施电量增容改造,并更换、增配相关配电设施。预算控制金额:390092.47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元中部自贸港11号楼电量增容配电设施采购施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元中部自贸港11号楼电量增容配电设施采购施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4、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未被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
(6)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
(7)未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限制或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
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8)未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业停产、责令关闭、
限制从业等,依法取消投标资格的:
(9)不存在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5日08时30分到06月17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zcw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