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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2026-2029年)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福建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6日
打印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GWTZ[GK]2026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2026-2029年)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技术评分项1-20、1-22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30 09:15:00,更正为:2026-07-02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30 09:15:00,更正为:2026-07-02 09:15:00。

1、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技术项1-20的描述“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保安主管(3人)是否满足下列要求进行评价:同时具备①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具有5年及以上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或保安负责人或维序队长)岗位工作经验;③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高级(含)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3分。证明材料提供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②学历证书扫描件,③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或保安负责人或维序队长)岗位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物业服务合同扫描件[应能体现服务时间、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或保安负责人或维序队长)人员名字(须与投入本项目保安主管名字一致),如合同中未有体现的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或保安负责人或维序队长)人员名字,还须提供甲方(采购人)加盖公章确认该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或保安负责人或维序队长)人员服务该合同的相关证明,任职年限以该人员在各类物业服务项目中实际担任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或保安负责人或维序队长)岗位的时间为准,不同业主单位、不同时间的项目服务年限可连续累计计算,时间可叠加];④三级/高级(含)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⑤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9.4条)。(2)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不得分。注:同一人员在其他人员评分项中不重复得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保安主管(3人)是否满足下列要求进行评价:同时具备①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具有5年及以上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或保安负责人或维序队长)岗位工作经验;③具有三级/高级工(含)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三级/高级工(含)以上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1人得1分,满分3分。证明材料提供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②学历证书扫描件,③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或保安负责人或维序队长)岗位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可提供相关物业服务合同扫描件[应能体现服务时间、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或保安负责人或维序队长)人员名字(须与投入本项目保安主管名字一致),如合同中未有体现的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或保安负责人或维序队长)人员名字,还须提供甲方(采购人)加盖公章确认该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或保安负责人或维序队长)人员服务该合同的相关证明,任职年限以该人员在各类物业服务项目中实际担任保安经理(或保安主管或保安负责人或维序队长)岗位的时间为准,不同业主单位、不同时间的项目服务年限可连续累计计算,时间可叠加];④三级/高级工(含)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三级/高级工(含)以上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⑤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9.4条)。(2)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不得分。注:同一人员在其他人员评分项中不重复得分。”。

2、将招标文件 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 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技术项1-22的描述“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车驾管办证服务中心的接待人员(4人)均在满足35周岁以下、女性、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基础上,是否满足下列要求进行评价:至少1人具有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②学历证书扫描件;③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扫描件;④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9.4条),⑤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注:同一人员在其他人员评分项中不重复得分。”更正为“根据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车驾管办证服务中心的接待人员(4人)均在满足35周岁以下、女性、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基础上,至少1人具有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②学历证书扫描件;③全国高等学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或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④投标人为其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五章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9.4条),⑤不满足上述要求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佐证材料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注:同一人员在其他人员评分项中不重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号

联系方式: 彭延钧 13358373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C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79852、0592-22793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颖、林晶晶、王海舰、黄振斌

电话:0592-2279852、0592-2279329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