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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龙潭水厂部分活性炭滤池换炭项目煤质颗粒活性炭采购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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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热搜资讯+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龙潭水厂部分活性炭滤池换炭项目煤质颗粒活性炭采购标段
(招标编号:W2026-0088
度龙潭水厂部分活性炭滤池换炭项目煤质颗粒活性炭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度龙潭水厂部分活性炭滤池换炭项目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度龙潭水厂部分活性炭滤池换炭项目煤质颗粒活性炭采购
2.2最高投标限价:4950000.00元
2.3交货期:40天
2.4交货地点:南京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或其所投品牌制造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3投标人或其所投品牌制造商提供2025年6月1日至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CNAS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资质)出具的涉及活性炭安全卫生性的检测检验报告。(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检测检验报告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7219-2025《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及水处理材料卫生安全评价》中规定的卫生指标要求
(2)财务要求:
(21)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1提供近三年度(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990万元,至少一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2投标人为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不得少于990万元,净利润不作要求。
若前述材料无法体现投标人当前实收资本数额,投标人可提供验资报告(须包含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或最新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须包含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作为证明材料
(2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485万元,提供营业执照。(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其所投品牌制造商近三年[2023年6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在495万元(含)以上生活饮用水净水用煤质颗粒活性炭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验收证明材料(交货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明)。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合同为单价合同,须提供发票,金额以结算发票总金额为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1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一年[2025年6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4投标人未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人拟供活性炭满足本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表2的活性炭技术限值要求(表2的活性炭技术要求为活性炭主要验收考察技术标准)
6投标人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按要求将所投活性炭样品送达投标地点。所提供活性炭样品符合以下要求:
a、提供活性炭样品数量为6kg(分3袋2kg包装);
b、提供活性炭样品种类、规格和自检报告,自检项目包含碘吸附值、亚甲蓝吸附值、强度、有效粒径、均匀系数、灰分、水分、装填密度、比表面积和pH值;
c、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的样品是可批量生产的,并可代表实际对采购方供应的活性炭质量。
7投标人认可采购方委托送检的检测结果[采购方将指定第三方检验机构(江苏城镇给排水监测有限公司)对中标候选单位(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的单位)的样品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低于本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表2的活性炭技术限值要求,将被取消中标候选资格
(5)信用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不得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确认参与投标时间:6月16日至6月2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登录电子平台进行确认参与投标操作。首次使用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单位,需进行单位注册。注册时按要求填报单位信息并上传单位注册授权书及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并提交。登记及投标相关内容可根据登录界面下载的投标人操作手册对应操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6-3009:30:00。
5.2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完成后请在招投标交易平台中查看投标文件上传状态。
5.3投标人可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2026-06-3009:30:00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参与开标。
5.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uoxin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