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州市艺术学校球场排练场翻新工程施工单位公开遴选-公告
广州市艺术学校现对广州市艺术学校球场排练场翻新工程施工单位公开遴选实施采购活动,且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拟通过公开遴选的采购方式选定广州市艺术学校球场排练场翻新工程施工单位。
1.采购项目情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艺术学校球场排练场翻新工程施工单位公开遴选
1.2采购人:广州市艺术学校
1.3建设单位:广州市艺术学校
1.4工程名称:广州市艺术学校球场排练场翻新工程
1.5项目地点:广州市
1.6工程内容:球场排练场翻新,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约定的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1.7项目属性:工程类。
1.8项目工期:自开工令签发之日起计,工期为45个日历天。施工期间若工程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须按业主要求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1.9质量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书》。
2.采购内容、最高限价
2.1采购内容: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合同约定,承担广州市艺术学校球场排练场翻新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施工任务(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采购需求书、及施工合同)。
2.2最高限价(含税):¥868,650.34元,其中: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9226.77元,暂列金额为¥60906.80元,暂估价¥48000.00元(安全生产措施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不作为竞争性费用,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否则其报价无效。总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响应文件是无效报价)。
注:(1)响应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自行报价,报价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列所有内容,否则,被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
(2)本采购项目只允许响应供应商提交一个报价,对于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2.3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工程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响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3.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3.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1.6供应商为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装修工程定点供应商:提供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截图证明。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广州市艺术学校球场排练场翻新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工程的施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3.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委员会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3按采购公告附件1要求签署盖章的响应供应商声明函。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按响应供应商提供的《响应供应商声明函》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响应供应商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无效处理。
3.3.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3.3.6响应供应商应满足以下资质、人员及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作为证明材料)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供应商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类C3)(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作为证明材料);供应商需承诺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4.采购公告发布、响应登记时间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采购公告发布时间:6月15日至6月23日。
4.2请于6月16日至6月2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登记手续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如登记参加遴选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少于3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采购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登记时间。
4.3 响应登记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3.1现场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须在登记时间内到登记地点递交纸质登记资料后现场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受。
4.3.2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登记资料扫描件到邮箱,由采购代理机构线上发放采购文件。
4.4 响应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4.1《响应登记申请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2)。
4.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需委托代理情况下提供)(格式见本采购公告附件3)。4.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4.4资质证明文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4.5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
①上述资料每页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否则该资料视为无效。
②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公开遴选采购活动。
③上述资料现场获取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订书机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一式两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不予办理登记。
④上述资料线上获取的须将登记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并用“项目名称+登记资料”命名文档名称及邮件发送主题名称后发送到邮箱。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不予办理登记。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5.1递交响应文件的起始时间:6月26日9时00分,截止时间:6月26 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广州市
5.2开标时间:6月26日9时30分,开标地点:广州市
5.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答疑澄清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审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5.4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期递交、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为无效响应。
5.5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5.6递交份数:1份正本,4份副本。
备注:已获取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报价的响应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