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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内蒙古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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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内蒙古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食堂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NMJD-260603)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组织实施,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资金,并委托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2.2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2.3服 务 期: 7月至2027年7月。

2.4 总投资额: 120万元。

2.5招标范围: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餐厅食材加工及管理、接待等。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独立企业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在“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

3.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

4.1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供应商全称+联系电话命名递交至邮箱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 企业营业执照等;

(2)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2获取方式:联系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3获取时间:06月12日至06月22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不包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次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07月03日上午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gxzc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