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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信息公告拉萨贡嘎国际机场 T3 航站楼综合保洁业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www.zyzbcg.cn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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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贡嘎国际机场 T3 航站楼综合保洁业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BMH2026-154)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拉萨贡嘎国际机场 T3 航站楼综合保洁业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 100%,招标人为民航西藏自治区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拉萨贡嘎国际机场 T3 航站楼综合保洁业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XBMH2026-154

2.3 项目概况:为确保航站楼保洁服务高效有序运转,保障航站楼整体运营环境整洁规范,现拟开展拉萨贡嘎国际机场 T3 航站楼综合保洁业务外包工作,保洁面积约为 484922.67 平方米(为预估面积,具体面积以实际执行为准),拟配置服务人员共计约 168 人,相关内容见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拉萨贡嘎国际机场 T3 航站楼综合保洁业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拉萨贡嘎国际机场 T3 航站楼及附属区域的日常保洁、深度保洁、周期性保洁、垃圾清运、手推车管理

及耗材补给服务等工作;服务范围全面覆盖 T3 航站楼内部及周边区域,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航站楼公共区域、通道、卫生间等场所日常保洁、生活垃圾规范清运、公共区域环境常态化消杀等全流程保洁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5 服务地点:拉萨贡嘎国际机场

2.6 服务期:本次合同签订采用“3+2”模式,即首次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服务期限内若连续 3 年经招标人考核通过,则续签 2 年合同,续签合同签订为一次性签订 2年。具体要求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2 业绩要求: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要求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国内 500 万人次及以上年度旅客吞吐量机场航站楼单项合同保洁业绩且年度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1000 万元;(2)具有年度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公共场所保洁业绩。业绩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①业绩为已完成项目,或已履行时间不少于 1 年(以合同载明的服务期限为准)。②公共场所(包括:公共文化场馆、地铁、高铁、酒店、大型会展场馆以及写字楼、大型综合性商厦等室内公共场所,机场航站楼、住宅除外)③机场吞吐量以合同签订当年民航局发布的全国民用运输机场统计数据为准。④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合同双方、合同期限、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签署盖章等)及业绩结算发票或发票查验截图。

3.3 拟派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社保)注: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人员身份证、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连续 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高空高处作业人员须不少于 4 人,且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注:须提供人员身份证、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连续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 财务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提供财务报告、纳税证明)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

3.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登记4.1请投标人于 2026 年 0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06 月 22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进行投标登记。

4.2 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符合公告 3.2 条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符合公告 3.3 条要求的材料(身份证、社保、承诺书)、符合公告 3.5 条要求的信用材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得列入经营者异常名录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及主要负责人不得列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符合公告3.6 条要求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请投标人于 2026 年 0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06 月 22 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登记资料扫描件发送【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凡通过投标登记者,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招标文件费后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7 月 07 日上午 09 时 30分,地点为西安市。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