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尧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城镇半边红李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劳务分包竞争性
(招标编号:SCSX-YN-2026-5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城镇半边红李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89.944265万元,招标人为云南尧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9.94426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城镇半边红李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城镇半边红李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列入其中之一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 询结果为准。
1.2.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度)任意一年度公司经 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成立不足两年的 ,可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新 注册不满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或情况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1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证明 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 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5.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或 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书)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7日 09时00分到06月24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8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