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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银行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福建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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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峡银行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福建海峡银行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采购公告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福建海峡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福建海峡银行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福建海峡银行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报价人应是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执业资格的 律师事务所【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含年检记录页) 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报价人近三年(含)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 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负面情形。(我你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 供:①经司法部门批准开展业务的有效文件、执照及近三年年检考核证明②出具书面声明: 报价人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律师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负面情 形。以上材料均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3)报价人近三年(含)具备为2家以上(含)银行机构代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 讼服务经验;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和对应案件裁判文书并加盖报价人公 章,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允许隐去,但应保留足以证明委托方身份、案件性质的关键信息; 同一法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服务经验仅按一项计算,不另做重复计算);
(4)报价人应指定不少于6人(含)的团队为采购人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其中,主办律师 应为执业5年(含)以上且具有为国内银行诉讼法律服务经历,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近5
年司法行政机关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①服务团队成员 名单和②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及近五年考核证明;③并出具书面声明:报价人指派团队成 员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以上材料均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5)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本项目报价,否则均以废标处理。
(6)两家或多家参与投标的报价人,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8)报价人未被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及暂停名单。注:报价人是否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及暂停名单以采购人出具的《供应商黑名单及暂停名单》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年限要求均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采购内容:
合同包 项目内容 主要内容及要求
1 福建海峡银行授信业务诉讼合作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 求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数量:一项。
实施地点:福州市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项目需求的要求。
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审与授标。报价人应对上述合同包中的内容和服务进行完整报价, 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内容或服务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3.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4.报价人基本资格标准:
(1)报价人应是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执业资格的律师 事务所【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律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含年检记录页)并 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2)报价人近三年(含)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 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负面情形(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 供①经司法部门批准开展业务的有效文件、执照及近三年年检考核证明;②出具书面声明: 报价人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律师行业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负面情 形。以上材料均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3)报价人近三年(含)具备为2家以上(含)银行机构代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 讼服务经验: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合同和对应案件裁判文书并加盖报价人公 章,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允许隐去,但应保留足以证明委托方身份、案件性质的关键信息;
同一法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服务经验仅按一项计算,不另做重复计算);
(4)报价人应指定不少于6人(含)的团队为采购人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其中,主办律师 应为执业5年(含)以上且具有为国内银行诉讼法律服务经历,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近5 年司法行政机关执业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①服务团队成员 名单和②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及近五年考核证明;③并出具书面声明:报价人指派团队成 员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以上材料均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5)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本项目报价,否则均以废标处理。
(6)两家或多家参与投标的报价人,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8)报价人未被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及暂停名单
。注:报价人是否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及暂停名单以采购人出具的《供应商黑名单及暂停名单》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年限要求均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磋商文件获取:凡愿意参加报价的潜在报价人请于6月16日起至6月 24日(节假日除外)时间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磋商文件每套售 价人民币2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同时将汇款 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报价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以 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报价人办理后续磋商文件 发送事宜。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潜在报价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报价活动。
6.报价文件应在6月2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报价 文件恕不接受。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