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项目=度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
(招标编号:NTZXZB-2026-03-01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宁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度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度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度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度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或分所。若分所前来投标的,总所和其他分所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每个总所只能授权一个分所前来投标,未经授权或授权多个分所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如以分所名义投标,必须出具总所授权参与本项目授权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分所名义投标,同时还须出具总所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近3年未受到司法局及其他部门作出的暂停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等行政处罚的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5日09时30分到06月22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从6月15日 09时30分到6月22日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网上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文件费支付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邮件主题:NTZXZB-2026-03-010: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致电联系项目负责人告知
售价:200元/本。(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