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地质灾害精细化气象预报数据传输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32468
项目名称:地质灾害精细化气象预报数据传输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8300
最高限价(元):648300
1.今年汛期期间,成交供应商针对辽宁地区崩塌、地裂缝、地面塌陷、滑坡、泥石流共5类175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进行灾害风险分析,为采购人提供覆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网格降水预报数据,网格空间分辨率为5公里,网格数为1250个,包括未来24小时内1h、12h和24h降水预报并按各地市行政范围剪裁。
2.需根据降水过程时间滚动地提供精细化降水预报产品,包括14个地市气象城镇报和62个国家站降水实况及预报,每日滚动更新2次,并通过信息网络专线将预报结果保存到数据库中。
3. 提供逐15分钟云图与逐6分钟雷达图产品,每日提供雷达产品240次,卫星产品96次,共336次,并通过信息网络专线将预报结果保存到数据库中。
4.根据降水过程按需提供气象决策服务材料产品以及紧急加密预报数据服务,并通过信息网络专线将预报结果保存到数据库中。
★二、服务方式:有偿服务。成交供应商根据降水过程时间滚动地向采购人提供精细化降水预报产品,每日滚动更新2次,并通过双方之间的信息网络专线将预报结果保存到数据库中供采购人调用,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图片、表格形式的预报产品。
★三、合同签署后,成交供应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2026年汛期覆盖辽宁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网格降水预报数据。
★四、为保证成交供应商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提供175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灾害类型和位置数据。
★五、提交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
通过双方之间的信息网络专线将预报结果保存到数据库中供采购人调用,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图片、表格形式的预报产品。
★六、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乙方提供的降水预报产品格式满足甲方数据库读取要求,能够在甲方系统平台中正确显示,预报发送及时,覆盖整个服务时间范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6日14时00分至2026年06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7.特别提醒: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及答疑文件,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
联系方式:024-668593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024-82398827
邮箱地址:lnshzb2014@163.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2214010010000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红
电 话:024-8239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