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洋、新港设备改造公告
发布时间:6月15日
(招标编号:DX2026-0106-FZK2026-3-15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洋、新港设备改造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洋、新港设备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洋、新港设备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001新洋、新港设备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
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
册建造师证书;5、财务状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B.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6、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资保障记录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的信息,对信用信息报告中存在严重失信及经营异常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
开标截止时间后对信用信息报告进行打印存档。9、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15日08时30分到06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携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到天津市获取。(2)文件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7月06日09时4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7月06日09时4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798781
邮 箱:zbxmtb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