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咨讯贡山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及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和五大中心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贡山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及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和五大中心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3万元,招标人为贡山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贡山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及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和五大中心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于7月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YQ-ZB-26026-NJ:
2、采购计划编号:4533324JH202600283;
3、项目名称:贡山县人民医院健康体检及慢病管理中心建设和五大中心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2030000.00元(大写:贰佰零叁万元整);
5、最高限价:2030000.00元(大写:贰佰零叁万元整):
6、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注:中标人交付产品必须为全新产品,交货时间与生产日期间隔不得超过六个月);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满足业主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0、质保期:3年;
11、采购方式:;
12、标段(标包)划分情况:本采购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争(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若投标人是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若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若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4)若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若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投标人须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对于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注:如若投标人认为投标产品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或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2.2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政策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执行。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执行。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的规定执行。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6月15日至6月23日,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采购文件售价:0.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7月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
3、开标时间:7月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