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关于2026年+大庆市林甸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复合碳源药剂采购项目(三次)
(招标编号:ZH2026-004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一、招标条件
本林甸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复合碳源药剂采购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8万元,招标人为林甸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计采购复合碳源约600吨,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林甸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复合碳源药剂采购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林甸县清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复合碳源药剂采购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其他资质要求:
3.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所投产品成分不能含有甲醇、乙酸和糖类物质等成分,且不得使用工业废料。
3.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1ist)(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以评审小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有失信、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17日 08时00分到2026年06月24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采取远程网络传输方式获取(投标人无须到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须在公告期内将《获取招标文件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上传至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上传至投标人指定邮箱,投标人自行查阅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具有投标和质疑资格。逾期获取,不再受理。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本次招标文件的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 09时00分递交方式:本项目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开标,以电子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 09时00分开标地点:大庆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zc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