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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最新项目陕西省宝鸡高新清水路幼儿园采购蔬菜、水果、调料、干货、杂粮等辅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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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最新项目=陕西省宝鸡高新清水路幼儿园采购蔬菜、水果、调料、干货、杂粮等辅食采购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高新清水路幼儿园采购蔬菜、水果、调料、干货、杂粮等辅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宝鸡高新清水路幼儿园。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校园餐”及学校食堂采购要求,对园区食堂的蔬菜、水果、调料、干货、 杂粮等辅食进行采购及配送,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高新清水路幼儿园采购蔬菜、水果、调料、干货、杂粮等辅食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宝鸡高新清水路幼儿园采购蔬菜、水果、调料、干货、杂粮等辅食采购)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 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 〔2022〕10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1)《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 〔2020〕15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 4号);

(16)《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7)《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8)其他需要落实的最新政府采购政策。

3.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 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 证明;

(2)企业资格: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 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本年度 资信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 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 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 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未被列

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8)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证明资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 承诺);

(1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并 提供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 16日 09时00分到06月2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于6月16日 至 6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由委托人持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 身份证原件至宝鸡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6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宝鸡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guoxin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