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发亚心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疆水发亚心水利][]乌鲁木齐市水资源配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
( E6500003901006889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市水资源配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6889001)已由乌发改项目2026【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水发亚心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自治区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企业资本金及银行贷款或申请超长期国债,招标人为新疆水发亚心水利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州阜康市、兵团第十二师
2.项目规模:新建甘泉堡水库至乌拉泊水库扬水管道工程,管线总长度86.82 千米,设计年供水量 1.77 亿立方米,设计流量 8 立方米/秒,工程规模为中型 III 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输水管道、泵站、稳压池及附属建筑物、交叉建筑物、防洪建筑物、巡检道路及输电线路等。其中,泵站建筑物级别为 2 级,输水管道、稳压池及附属建筑物级别为 3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范围:承担乌鲁木齐市水资源配置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含设计变更、配合项目管理预算、现场设代、后续服务等)、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包含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专项工程及永久管理用房及供电设施工程)、试运行管理、各阶段验收配合工作、总承包项目整体移交、缺陷责任修复以及工程质量保修等,为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相关手续等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依法组建、国内注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设计资质须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或水库)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采购供应商资质: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建材销售或工程物资贸易等相关采购能力;财务状况与商业信誉良好;有水利工程采购业绩;④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单位提供)。
2.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要求: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项目的总承包(EPC)项目经理(若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下列资料:证明其在投标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缴费)的证明。
3.投标其他条件:(1)财务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3年(2023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须附成立以来企业财务状况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2)信誉要求: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将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虽在上述网站查询满足要求,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发生质量、安全等影响项目实施情况的,仍不允许参与本项目。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出有贪污贿赂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将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承担项目总承包工作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活动;(4)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本次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5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
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勘察设计单位;
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及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承诺对此予以认可;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⑤若联合体投标人中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向招标人承担履行合同的连带责任,且未经招标人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6月19日到6月23日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7月9日11: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7月9日11:00
2.开标方式:不见面
3.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